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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 | 不断提升数字经济治理能力

时间:2021-10-26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浏览: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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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上,工作人员在展示5G+AI时间折叠技术,该技术可以实现人物实时抠像,将影像合成到一起后,实现三个“自己”相互打招呼。 新华社记者 王晓 摄

  10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进行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数字经济思维能力和专业素质,增强发展数字经济本领,强化安全意识,推动数字经济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给治理带来了哪些挑战?领导干部应如何提高数字经济思维能力、增强发展数字经济本领?本报就此对话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李勇坚。

  数字经济已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动能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应如何理解“前所未有”“关键力量”?

  李勇坚:数字经济是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全面渗透到社会经济领域而产生的新经济形态。从其技术基础来看,这些数字技术都属于“通用技术”(General Purpose Technologies)。

  通用技术是在历史发展进程中对于人类社会生产力提升产生巨大影响的一般通用型技术,如蒸汽机、发电机、信息通信技术(ICT)等。这些技术在整个生命周期中都被公认具有很大的改进余地,最终被广泛使用,具有多种用途并有强溢出效应,具备可扩散到整个经济领域、改善经济社会运行效率的普遍性。很多经济学家认为从长期来看,经济增长是由不同的通用技术驱动的。

  数字技术作为当代最重要的驱动经济持续增长的通用技术,给经济社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影响。从经济发展来看,数字经济全面渗透,带来了新的生产要素——数据;从发展模式看,数字经济带来了大量新商业模式,如电子商务、远程办公、远程医疗、远程教育等;从基础设施看,数字经济使基础设施的概念正在发生变化,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基建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数据价值的发挥提供了基础条件;从创新看,数据驱动型创新正在成为数字经济时代创新的重要特色,数字技术既是研究和创新的关键领域,也是重要基础,很多国家都将数字战略作为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数字技术全面渗透到社会治理和政务服务的各个方面。各地政府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积极推动“掌上办”“指尖办”,并在很多地区实现政务事项“一网通办”“异地可办”“跨区通办”,平台“一张网”整体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数字经济也成为了全球经济增长的动力。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提供的数据,2020年,测算的47个国家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达到32.6万亿美元,占GDP比重为43.7%,数字经济的增长率高于全球经济增长率。中国数字经济规模为5.4万亿美元,位居世界第二;同比增长9.6%,增速位居世界第一。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5-2020年我国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从119.6增长到440.3,其中代表数字经济的网络经济指数增长最快,对总指数增长的贡献最大,2020年对总指数增长的贡献率为81.7%。由此可见,数字经济已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动能。

  数字技术的强渗透性带来了数字经济治理难题

  记者:根据您的观察,当前我们在数字经济治理中面临哪些主要问题与挑战?

  李勇坚:数字技术迅速普及,数字经济快速崛起,带来了新的治理问题。例如,既有规则的非适用性。在数字技术驱动下,共享经济、平台经济等模式快速兴起,对这些模式进行更进一步的监管,需要新的逻辑、新的规则、新的技术与新的工具。

  数字经济既实现对线下经济的改造,也产生了新的商业模式,往往会对传统的商业逻辑与商业关系产生影响。很多传统的中小微企业,对线上商业模式以及新商业模式难以适应,从而受到损害,进而影响经济结构、就业等。

  数字空间给人类提供了全新的生存空间及相对以往完全不同的生活体验,在这个空间里,一方面映射着现实社会的各种问题,使各种社会问题在虚拟空间中表现得更为突出;另一方面,在数字经济治理的过程中,涉及到数据安全等问题,这些问题会对个人隐私、基本人权带来挑战,甚至有可能涉及到国家安全。在推动数字经济治理的过程中,如何协调这些关系与问题,都需要新的治理工具和模式。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数字经济的发展助推了一批超级平台的产生,很多社会问题伴随着平台的发展而出现。例如,一些平台利用巨大的流量资源和数据资源优势打压竞争对手,排斥市场竞争,损害公众利益。平台巨大的市场力量有可能会扭曲数字市场的正常发展,导致包括质量下降、增加第三方成本、负面创新等后果。此外,平台可以通过影响消费者行为,强化其垄断能力,还可以利用大数据、算法等,设计出具有成瘾性的产品,使消费者上瘾而一直使用平台。市场垄断和成瘾技术的结合,会极大损害用户利益。

  从根本原因看,数字经济治理难题的出现,主要是数字技术的强渗透性使其应用到了社会经济的各个领域,数字经济对隐私、消费者保护、生产力、就业、市场集中度和全球贸易等均带来了极大影响。

  记者:应对数字经济可能带来的治理挑战,您有哪些建议?

  李勇坚:一是树立对平台行为动态监管的理念。核心是关注其是否有破坏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等方面的行为。平台经济这种新的组织形式,对社会治理带来了很多挑战。很多互联网平台本身创建了一个巨大的虚拟空间,需要制定规则对平台内的交易进行治理,在某种意义上有监管者、管理者的身份。互联网平台在本质上是企业,具有市场属性和谋利需求,但在外延上已经成为一个类似承担重要社会责任的公共服务机构,其制定的平台规则会对市场参与方产生巨大影响。这种治理主体的复杂性,使政府部门作为监管主体与平台之间的关系更为复杂。一方面,大量的治理资源(如数据、技术、算力等)掌握在平台企业手中,是政府所需要的;另一方面,政府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监管机构又需要站在社会公共利益、消费者利益、隐私保护等多维立场,对互联网平台进行监管。这种双重性,带来了监管的复杂性。

  二是对相关法律法规及执法机构等进行整合。数字经济领域的规制,涉及的法律法规大体可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与竞争秩序相关的,包括反垄断法、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另一部分与消费者利益相关,尤其是消费者隐私保护,这是数字经济规制的一个独特之处。互联网平台大多都汇聚了大量数据,这些数据与消费者隐私密切相关,相关法律涉及到民法典、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在实际执法过程中,互联网平台垄断问题由于涉及的法律比较多,因此往往涉及多个不同的执法部门,这些执法部门在执法目标、手段、方式等方面均有一些差异,这些差异使互联网平台规制执法方面难以做到迅速而及时,标准也难以统一。因此,有必要对涉及到数字平台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等进行整合,并统一执法部门。

  三是加强对网络空间多维治理。推动网络空间治理在“安全、发展、自由”之间进行平衡,协同政府、网民、平台、各种虚拟组织等各个主体之间的治理行为,推动网络“技治、法治、自治”三者的融合互动,使“工具、法律、自律”三者之间达到统一。既要解决政府行为越位问题,也要解决缺位问题,兼顾规制网络失范行为与保护公民言论自由等方面,建立以行业自律、行政管理、技术管理、法治管理为主体的综合防控体系,达成网络空间治理共识。

  不断提高对互联网规律的把握能力、对网络舆论的引导能力、对信息化发展的驾驭能力、对网络安全的保障能力

  记者: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呼唤我们不断提高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领导干部应当如何在数字经济的发展中抓住机遇、赢得主动?

  李勇坚:要加强学习,全面深刻理解领悟数字经济的特征、内涵及其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意义和价值。首先,要学习数字经济的基本原理。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有很多独特的原理,如规模报酬递增、双边市场效应等,这些都与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不一致,领导干部应加强学习。其次,要强化数字技术与传统产业的全面融合发展意识。数字经济包括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等方面,而产业数字化在数字经济总体规模中占了80%左右的比重,其本质是数字技术与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领导干部对此要有深刻的认识。再次,要学习数字经济治理方面的知识。数字经济发展带来了大量治理方面的问题,这些新问题需要新的治理手段。从治理现实看,现在存在的问题包括网络空间治理主体较为单一,治理手段较为简单,各种治理主体之间缺乏互动与协同,政府部门在网络空间治理中发挥着主导作用,但是其治理目标不清晰,由事件推动的应急型管理占据了治理模式的主导地位等。这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学习,对网络空间治理的规律与特征有更深刻的理解,从而为治理提供更有力的支撑。最后,领导干部还需要对数字经济的基础技术,包括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知识进行学习,要能了解其基本原理。

  要掌握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能力。数字经济发展的重点在产业数字化,是以平台为基础的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发展。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必须掌握能够推动数字经济更好地融入实体经济中的本领。例如,制造业可以转变为平台,而这需要传统企业与数字企业进行深度合作。在这个合作过程中,数字平台的开放与可扩充特性,平台与生态相互促进,呈现出四方面的融合特色:线上线下的渠道融合,新老业务的迭代融合,C端和B端的客户融合,上下游的产业链融合。现有的政策体系在关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对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意义与价值方面仍有很多不足。现有的研究很多都是建立在对大企业进行跟踪分析的基础之上,对数字经济如何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方面,既缺乏可信的理论,也缺乏可实际落地的政策体系。领导干部在推动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要学会持续推动中小微企业数字化,提升其数字化水平。

  要有政策融合能力。由于数字化的影响越来越深刻,现有的政策体系,如服务型制造等政策,要与数字化政策相融合。要利用云制造等理念推动“制造即服务”。一方面能够实现现有制造企业的制造能力的高效利用,支持制造业在广泛的网络资源环境下,为产品制造提供高附加值、低成本和全球化制造的服务,从而提高企业的灵活性;另一方面,云制造也有利于打造更好的创新创业环境,降低创新创业门槛。要鼓励各类数字经济主体开发适用于中小微企业的数字化产品、技术和体系。通过工业互联网平台,将各类技术、数据、资源等软件化、模块化、平台化、通用化,实现工业知识的共享、复用与创新,从而有利于中小微企业以更少的投入,获得数字化带来的效率提升。

  要提升网络空间治理本领。网络空间治理是一个动态过程,政府需要动态调整自己的治理角色、治理内容和治理方式,发挥政府、社会、市场和个人等主体的能动性,通过促进主体内部和主体间的有效合作,以合作治理推动公共问题的解决。不能采取纯粹刚性的方法,而要采取富有弹性的手段和方式。这要求领导干部持续学习网络空间治理的方法,提升在复杂的、动态的、多元的虚拟空间实现弹性管理的能力,提升与社会、市场、个人等协同进行网络空间治理的能力。

  要有网络安全的意识和本领。数字经济带来了大量新的安全问题,呈现安全风险长期存在、数据重大风险隐患重重、网络安全意识形态化等趋势,各级领导干部要有统筹数字经济安全和发展的意识与能力。强化对网络安全产业的扶持,政府可通过政企合作试点示范等方式,摸索政企合作强化数据保护的新路径。此外,探索区块链等新技术在数据保护中的应用,可率先将此类技术运用到高度机密、对数据传输效率要求相对较低、可承受成本更高的部分政府、企业核心数据保护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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