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富顺县信访局党组
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9月2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富顺县信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4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中共富顺县信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组织领导方面。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原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光才同志为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邹明科同志牵头抓好巡察整改日常工作,负责巡察整改综合协调、跟踪督办等工作;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通过听取汇报、调研指导、检查督导等方式,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二)责任落实方面。2024年1月4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信访局党组反馈会召开后,县信访局党组立即组织对反馈的问题逐一细化制定整改方案,对整改反馈问题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包括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的整改工作作战图,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整改时限,对反馈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原局党组书记罗光才同志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16个,向各班子成员现场交办整改问题32个。
(三)督导检查方面。巡察整改期间,县信访局党组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整改督促检查工作,及时有效发现并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整改进度慢、措施不到位、抓落实不力、成效不明显等问题。一是强化办公室日常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督查,采取不定期检查抽查的方式,督促检查整改落实情况;二是分管领导定期督查。局班子成员就各自认领的整改任务,定期听取各责任股室(中心)的整改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整改工作向纵深进展;三是主要领导强化督查。巡察整改期间,局机关组织召开党组会、职工大会13次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原局党组书记罗光才同志对巡察整改进度定期不定期调度,确保按时销号。
(四)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方面。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信访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以来,原局党组书记罗光才同志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作出的新部署,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把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对整改工作全面负责。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主动认领、照单全收、诚恳接受。作为“第一责任人”,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亲自抓、负总责,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责任,以严格的责任落实推动整改到位。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
整改问题1: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
(1)党组中心组学习及“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按规定制定2024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已完成2次集中学习研讨。二是2024年1月15日职工大会集中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并由卓成同志做交流发言。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理论学习浅尝辄止,系统性和主动性不强。
整改情况:坚持“周一课堂”学习制度,根据工作要求及局机关实际合理安排学习内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开展学习,2024年已开展“周一课堂”政治学习12次;及时梳理制定《信访工作条例》学习计划,分别于2024年3月25日、5月6日、5月13日等6次职工大会上开展学习,并对相关政策结合实际工作进行详细解读,有效促进《条例》贯彻落实。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切实履行专题研究和分析研判制度,2024年2月22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信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2024年4月16日召开党组会对一季度意识形态工作进行通报。二是切实履行报告制度,2024年2月26日召开党员大会通报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对2022年未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的班子成员分别进行了提醒谈话。2023年所有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及述职报告均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问题2:推进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
(4)信访队伍培训少、业务不熟悉。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梳理制定《信访工作条例》学习计划,并分别于2024年3月25日、5月6日、5月13日等6次职工大会上组织开展学习,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信访基础业务;二是对更换经办人的单位已完成9批次9人次的跟班学习,业务能力明显提升。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5)对责任单位考核不严、斗争精神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市、县目标考核工作要求,制定2023年度信访工作考核细则,结合工作实际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2023年度有8家责任单位因目标任务未完成造成考核扣分。二是完善信访下乡部门签到制度,对无故缺席单位纳入年终目标考核,截至2024年6月,暂无信访下乡单位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6)跟踪督办不到位,化解信访事项质效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2024年组织矛盾纠纷排查2次,共排查出矛盾纠纷209件次,按照中省市关于领导包案制度明确包案县领导,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案件化解责任和稳控责任。二是对重复进京到省上访案件、县内反映较活跃的信访矛盾和可能引发越级访、群体访的苗头性、倾向性信访突出矛盾,随时发现、随时交办,逐案落实责任,推动矛盾纠纷及时化解,消除不稳定因素。2024年共发出交办单34份。三是对全县购房补贴、车位补贴信访事项,县信访局协调县自规局等单位商议化解方案。目前,由县自规局牵头多次向县政府、县财政局就该事项积极申请资金。截至2024年4月底,已兑现1560户1120万元。县财政局正积极筹集资金兑现剩余补贴。四是经核实,邹某不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住建局已向其宣传相关政策,邹某表示认可。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7)综合协调作用发挥不够、协作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形势分析研判、重大问题协调处理、督促落实等机制,2024年1月9日,召开全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对当前信访形势进行研判,并研究解决疑难信访事项5件。二是2024年已发布《信访通报》六期,并转各股室进行传阅。三是坚持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作用,2024年共组织协调研判会14次,有效推动疑难信访事项的化解工作。四是通过召开协调会,督促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化解文某某信访事项,文某某的信访问题已化解。在工作中举一反三,坚持协调联动、积极搭建协调平台、加强监督、压实责任,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8)推进信访法治化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依托信访下乡、重要节假日等进一步加强对《信访工作条例》、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宣传,2024年共组织信访下乡6次,接待群众1440余人次,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二是加强与政法、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对信访老户相关事宜进行研判,进一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9)矛盾纠纷化解效力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源头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断规范办理程序,2024年一季度以来共受理信访事项286件次,及时受理率、按期答复率、满意率均为100%。二是坚持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2024年共组织协调研判会14次,有效推动了疑难信访事项的化解工作。三是经调查福善镇周安村两农户通过三级调解未果,现已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矛盾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问题3: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不足
(10)对重点信访群体潜在风险预判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中的作用,分析研判可能发生的风险,提出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发生。二是聚焦热点、难点问题,加强会商研判,深入分析问题,弄清原因,精准建议。2023年9月以来,召开各类信访协调会44次,解决部分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三是进一步落实信访信息报送通报和查落反馈机制,对可能引发大规模集访、信访群体性事件和信访个人极端事件等内幕性、预警性、行动性信息及时研判处置,做到反映迅速、工作规范、方法妥当、处置到位2023年9月以来,共向县委政府报送专报9次。(如:县信访局于2023年12月19日、2024年2月5日召集相关部门釜溪半岛信访事项,同时县住建局约谈开发商。目前釜溪半岛小区已完成交房,业主表示满意。2024年3月11日、3月15日县信访局召集交通局、财政局协调农村客运经营者要求兑现补贴的信访事项,同时向分管县领导进行汇报,2024年4月农村客运经营者2021-2022年的补贴已兑现,2023年补贴省上暂未发放。)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1)落实“案结事了”“事心双解”要求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到位一处理”的要求,对排查的重点人员建立一案一册,严格落实稳控化解责任,针对生活困难的信访群众,进行帮扶救助。2024年春节期间共慰问帮扶信访困难群众227人8万元。二是在重要敏感节点,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重点群体,严格按照中、省、市关于领导包案制度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明确包案县领导、案件化解责任和化解时限,建立工作台账采用“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的模式逐一化解,坚持因人施策、因事施策、因时施策,坚持依法治理,推进信访法治化。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问题4:担当尽责不够,推动完成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12)行使“三项建议权”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在信访工作中,充分利用“三项建议权”的影响力,强化信访督查工作,2024年共向相关责任单位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9条。2024年暂未发现在工作中有责任单位或个人违反《信访工作条例》相关规定需行政处分的情况,故未有行政处分相关建议。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3)“治重化积”工作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元旦、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共排查出重点人员112人次、重点群体97件次,县信联办按照风险类别进行了分类,并严格按照中省市关于领导包案制度明确包案县领导,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案件化解责任和稳控责任,加强对重复信访人员的疏导教育稳控工作,督促责任单位做好思想教育和法治教育等工作,引导信访人依法理性的解决问题。二是目前治重化积专项工作已全面完成,无倒流情况。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4)推进信访网络化不理想。
整改情况:一是将门户网站制作为二维码形式,在信访下乡工作中张贴在醒目位置,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宣传;二是在全县机关单位、乡镇(街道)公示栏等醒目区域张贴二维码向群众宣传;三是在全县设置有户外 LED、展板的机关单位、乡镇(街道)增设网上信访宣传内容;四是在全县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持续开展村村响宣传。关于公众号宣传事宜,因前期清理微信公众号,已将公众号宣传渠道撤销。2023年网上信访占比达70.21%。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5)重点工作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28日召开中共富顺县信访局党组巡察整改问题集体约谈会,就2022年度富顺县创建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一事对全体班子成员、中层进行集中约谈;二是2024年度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继续开展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严格按照示范县创建八项指标开展工作,目前工作正常推进;三是明确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创先争优及目标考核相关工作,各分管领导积极向上对接争取荣誉。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完成;第二、三项正常推进并长期坚持。
(16)源头管控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矛盾纠纷排查和信息报送制度。二是对排查出的可能到省非访集访、缠访闹访人员,属地逐一组建工作专班,逐一落实工作措施。三是2024年元旦、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围绕重点领域强化信访突出问题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县信联办按照风险类别进行了分类,并严格按照中省市关于领导包案制度明确包案县领导,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案件化解责任和稳控责任,加强对重复信访人员的疏导教育稳控工作,督促责任单位做好思想教育和法治教育等工作,引导信访人依法理性的解决问题。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圆满完成任务,实现了“五个不发生”“四不”目标。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7)《信访工作条例》宣传面不广。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以“信访下乡”活动为载体,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袋等资料扎实宣传《条例》,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规范信访秩序。2024年共组织信访下乡6次,接待群众1440余人次,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二是以2024年5月《信访工作条例》颁布两周年宣传月为契机,组织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镇乡(街道)积极开展《条例》的宣传和学习,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法治信访氛围,确保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整改问题5: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存在差距
(18)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县上要求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2024年2月22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富顺县信访局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初步拟定《县信访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4年度任务清单》,认真开展工作;二是2023年度按照《县信访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3年度任务清单》认真开展工作,主要负责人听取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2批次6人次,2024年针对班子党风廉政问题开展专题谈心谈话1批次3人次。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9)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各班子成员严格对照《县信访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4年度任务清单》针对性开展工作,截至2024年6月已对股室负责同志开展廉政谈话3批次5人次。二是2024年3月28日召开党组会对机关请销假等相关制度进行审议,2024年3月29日召开职工大会进行了集中学习。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0)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分别于2024年1月15日、1月29日、2月26日等先后12次利用“周一课堂”政治学习对中省市县纪委全会会议精神、《习近平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进行学习,强化对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二是2023年12月底前对机关各班子成员、各股室、全体职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并结合实际建立防控登记表对岗位职责、风险点、风险防控措施进行详细梳理,2024年度更新廉政风险排查表1批次3人次。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问题6: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差距
(21)压力传导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县信访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3年度任务清单》,2023年局党组书记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汇报2批次6人次,班子成员听取股室负责同志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汇报6批次9人次,初步拟定《县信访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4年度任务清单》,细化局党组班子、第一责任人及班子成员的责任,2024年局党组书记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汇报1批次3人次,班子成员听取股室负责同志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汇报3批次5人次。二是2024年3月18日组织召开中层干部述责述廉测评会,对部门内设机构负责人履行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2)服务群众的意识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周一课堂”政治学习,分别于2024年1月29日、3月25日、5月6日等先后7次通过学习基础业务、经典案例等提升工作能力。二是2023年12月22日,举办信访系统心理讲座,对全县信访干部开展心理疏导。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3)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首问责任制,将雅居乐办理产权证的问题提请进入县信访联席会议,目前采取证缴分离的模式正在办理中。二是督促住建局将朱家嘴棚改问题纳入“问题楼盘”专项整治行动,目前正在寻求第三方投资方。三是经反复核实2023年未发现有周某反映任何信访问题,信访人周某某2022年5月23日要求匿名反映冬瓜山市场晨光路62-64号一心堂药房楼上茶坊长期从事卖淫嫖娼活动,富世派出所于2022年5月31日查处,由于信访人要求匿名反映未与其联系,也未向公安局透露其姓名和联系方式。四是2024年一季度我局共受理信访事项286件次,“三率”均为100%。五是2024年已落实轮值岗位考勤制度,其中交通局二月未入驻,已对其进行全县通报。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4)优化营商环境用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元旦、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共排查出重点人员112人次、重点群体97件次,县信联办按照风险类别进行了分类,并严格按照中省市关于领导包案制度明确包案县领导,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案件化解责任和稳控责任,加强对重复信访人员的疏导教育稳控工作,督促责任单位做好思想教育和法治教育等工作,引导信访人依法理性的解决问题。二是向县领导呈送提示函19份。三是针对黄桷树地下商场商户群访问题,县信访局于2023年8月27日召集县国动办、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富世街道召开协调会,采取现场办公的方式妥善处置该群体群访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问题7: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彻底
(25)存在照搬照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27日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光才对分管领导邹明科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对机关内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及相关外宣信息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切实提升工作质效。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完成;第二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6)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28日,原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光才对信访接待中心主任进行提醒谈话。并对认真清查原始凭证和资料,核实食堂货物采购发票和金额属实,已对支付的845.9元进行追缴上缴国库,并对相关情况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未发现存在类似问题。二是强化财务报销及文稿资料等的审批流程,从经办人员、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多环节审核把关,严格执行财经制度,严把财务开支关。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完成;第二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7)重形式、轻效果。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领导接访下访制度,积极开展“四下基层”活动,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全面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受理信访问题。2024年共组织信访下乡6次,接待群众1440余人次,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解决群众实际问题13个。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8)深入基层调研少,收集社情民意渠道单一。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密切联系群众,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研究问题解决办法。2024年由县信访局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带队开展信访下乡6次,接待群众1440余人次,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二是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对重大政策、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点领域工作推动过程中的突出矛盾纠纷问题,及时召集相关单位分析研判,着力研究推动问题化解的方案举措,全力保障中心工作任务完成。2024年1月9日,召开全县信访联席会议,对当前信访形势进行研判,并研究解决疑难信访事项5件,组织协调研判会14次,有效推动了疑难信访事项的化解工作。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问题8:监督管理不到位
(29)制度执行不严格、日常监督检查少。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清理未签到职工相关情况,经核实,职工张万平同志2023年8月25日-9月5日未签到,该同志于2023年11月退休。二是2024年3月29日局机关印发请销假等制度文件并组织集中学习,再次对机关签到工作进行强调。三是2024年1月18日、2月5日派驻纪检组组长李新玉、党风廉政分管领导邹明科分别对机关内签到情况及工作纪律进行检查,情况良好。四是对入驻信访接待中心的单位落实考勤管理,今年以来对县交通局不假不到情况进行了通报。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完成;第三、四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0)询价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28日,原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光才对现任分管领导及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2024年3月29日,职工大会上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工作中严格按照《富顺县信访局政府内部控制制度》《富顺县信访局非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把关单位的采购等相关业务,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工作。四是严格票据审核把关,对报销票据的完整性、科学性加强管理,完善规范票据签批流程,经办人填写后经股室负责人、财务人员、分管领导、财务负责人审核后进行报销。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完成;第二、三、四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问题9: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
(31)虚报费用。
整改情况:一是清理核实虚假报账问题,对2022年3月6日职工的驻村生活补助350元、2022年8月12日-9月9日请假期间报销的差旅费1150元退缴国库。二是2024年3月28日原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光才分别对两名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三是2024年3月29日组织召开了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培训会,进一步明确报账流程,落实审核、审批责任。四是对近年来财务报销票据进行自查清理,暂未发现相关问题。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完成;第三、四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2)超标准报销工作餐费。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4月9日超标准报销的380元已退缴国库。二是2024年3月28日原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光才对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三是进一步完善《富顺县信访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报销程序,规范报销流程和报销金额,同时强化报销资料的审查审核,未经事前审批同意、填报不规范、程序不完善的加班餐费将一律不予报销。四是加强职工的廉政教育,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机关氛围。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完成;第三、四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整改问题10: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33)落实党管干部原则有差距。
整改情况:2023年8月28日组织召开党组会,调整党组成员、副局长邹明科分管组织人事工作,并印发文件《中共富顺县信访局党组关于调整局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富信党发﹝2023﹞5号)。党组会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4)议事决策边界不清。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富顺县信访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中共富顺县信访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规范议事决策程序。截至2024年6月底,先后8次对党建、党风廉政、信访重要业务、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研究决讨论,进一步规范了议事决策程序。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5)集体智慧发挥不够好。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中共富顺县信访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规范议事决策程序。二是2024年以来,局党组先后三次召开会议对信访突出问题包案化解相关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局党组对信访突出问题的风险研判进一步强化,民主集中制得到充分发挥。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6)“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29日通过“周一课堂”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同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通过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对相关条例进行学习,进一步提升工作自觉性。二是2024年以来局党组会先后召开党组会研究9项关于信访经费使用相关事宜,均按程序研究后签批落实。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7)回避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28日党组会会前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同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通过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对《公务员回避规定》等进行学习,进一步法律意识,提升工作综合素养。二是对机关内组织人事、政务信息等及时通过党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问题11: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
(38)党建引领业务作用发挥不明显。党
整改情况:一是在信访接待大厅设置“党员先锋模范岗”,引导党员主动亮身份、亮职责,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二是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2024年2月22日,组织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2024年度党建工作,并拟定《2024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将党建与信访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三是2024年3月28日,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研究党建引领信访工作相关事宜,开展“党员干部党建+信访积案化解促进发展”项目,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在信访业务工作中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职责感和使命感,该项目已通过县委组织部审核,目前正常推进。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完成;第二已完成并长期坚持;第三项正常推进。
(39)补选支部委员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三会一课”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的学习。二是认真履行书记是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健全完善党建机构,抓好党组织机构建设。2020年以来,按期补选支部委员,比如2023年9月及时补选支部委员1名,确保局党支部班子健全。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0)党员干部培养使用和教育管理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22日经党组会研究已配备杨莉为网络投诉股负责人;二是党员雷虎主动到板桥镇朱扁村参加乡村振兴工作,2023年10月已将组织关系转到该村,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明确干部职责分工,确保组织工作有人专抓,有人专管,有人具体承办落实。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问题1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41)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进一步加强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的理解和把握,引导党员干部认真落实党内政治生活,有效提升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和水平。二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每年召开组织生活会不少于1次,认真落实好党员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等环节,规范做好相应的会议记录,确保会议质量。2024年1月及时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党员之间相互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2)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单一。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文件精神,深入领会《条例》的内容和要求,以《条例》为指导,规范落实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激发支部活力。二是丰富学习载体,坚持利用“周一课堂”开展了理论学习;已组织党员到陈毅故居参观学习、观看红色电影等方式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引导党员干部传承和弘扬革命先烈的光荣传统,从党史中汲取奋进力量,提升全局党员干部素养。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3)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认真落实书记讲党课每年不少于2次,2024年局党组书记讲党课2次;二是拟定2024年班子成员讲党课计划并按期推进,2024年班子成员讲党课2次。同时,明确专人整理工作资料做好存档,确保会议成效。
整改进度:正常推进。
整改问题13:党建基础工作薄弱
(44)党务知识不熟悉。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三会一课”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党务学习培训。积极与组织部对接,将1名入党积极分子今年列为发展对象;二是已完善机关党支部工作制度和组织生活制度。三是对办公区域关于“机关支部工作制度和组织生活制度”进行全面检查,针对错误表达进行纠正。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整改问题14: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差距
(45)2019年5月巡察反馈会后仅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推进会各1次,巡察整改方案、巡察整改报告及制定的相关制度未经党组会研究,未建立协调推进和跟踪督办机制,整改材料存档不完整。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巡察整改相关负责人因工作调整、退休等原因已离岗。二是针对本轮巡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罗光才同志为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邹明科同志牵头抓好巡察整改日常工作,负责巡察整改综合协调、跟踪督办等工作;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通过听取汇报、调研指导、检查督导等方式,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邹明科同志兼任,负责整改日常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由曲贝贝同志兼任,办公室全体干部为成员,负责巡察整改具体工作。三是2024年1月17日召开党组会对巡察整改工作方案进行专题研究;2024年2月22日党组会对巡察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2024年3月28日召开党组会对机关各项制度进行审议。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问题15:整改措施不实
(46)上轮巡察发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整改措施是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查阅资料发现,仅2019年11月19日研究1次;“2017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查找问题未建立问题整改清单”,查阅资料发现,2019年-2022年仍未建立问题整改清单,无整改进度;“群众龚某某多次到县信访局反映问题,迟迟得不到回复”的问题,截至巡察进驻,县信访局依然未答复龚某某;“职工驻京工作期间,既领取包干经费,又报销差旅费、加班费等”问题以情况说明的形式代替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分别于2024年1月15日、1月29日、2月26日等先后12次组织对中省市县纪委全会会议精神、《习近平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的集中学习,组织干部职工通过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进行自主学习,进一步提升政治自觉。二是严格对照县信访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开展相关工作,2024年一季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1次。三是强化对党建工作人员教育,2024年县信访局支部支委参加县上集中培训2批次4人次,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四是进一步规范信访各项业务办理,对信访业务、矛盾纠纷排查情况、信访重点人员等分别建立工作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台账细、情况明”。五是2024年1月4日,十三届县委第四轮巡察信访局党组反馈会上对机关内违反财务规定的相关情况进行了通报,2024年2月26日,原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光才在党员大会上对巡察反馈巡察情况再次进行通报,2024年3月29日,原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光才对机关财务工作进行强调。六是对上轮巡察发现的驻京工作期间产生的差旅费、加班餐费清理核实,相关费用属实,费用属于应急时接送信访人产生,对个别职工加班情况属实,填报日期有误,已进行补充完善;对于上轮巡察发现的问题县信访局高度重视,自巡察后多次强调财务工作严谨性,未出现相同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问题16:边改边犯
(47)“无公函”接待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清查原始凭证和资料,经核查接待事项属实,属于市级部门电话通知到县工作后进行的公务接待,因电话通知无接待函。2024年3月28日原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光才已对现任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二是2024年3月29日职工大会上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强调公务接待标准及流程。三是对报销的单据再次自查自纠,立行立改,把握细节,防微杜渐。坚持对公务接待支出票据严格审核把关。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完成;第三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8)职工驻京工作期间既领取包干经费,又报销差旅费。
整改情况:一是清理核实重复报账问题,2024年3月6日重复报销到永年镇等地差旅费330元已清退上缴国库。2024年3月27日原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光才对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2024年3月29日组织召开了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培训会,进一步明确报账流程,落实审核、审批责任。三是对此类问题举一反三,坚持对支出票据严格审核把关。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完成;第三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县信访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县委第一巡察组的要求,聚焦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继续抓好整改任务落实,确保彻底整改到位。
(一)以更高政治站位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跟进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对信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力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
(二)以更实举措推进巡察整改任务落实落细。严把巡察整改进度关、标准关、质量关,通过拉单对账、挂图作战、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清零见底。坚持把督促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强化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把问题是否解决、情况是否向好作为评价标准,坚决防止敷衍整改、纸上整改、虚假整改,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三)以更严要求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进一步健全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检查核查,防止问题反弹;对长期整改的任务,持续督办落实,明确目标、一抓到底。深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把发现问题、推动整改、促进改革、完善制度贯通起来,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总结上升为制度安排,促进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13-7219013;邮政地址富顺县富世街道富州大道中段218号(文体中心);电子邮箱2085044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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