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县委第三轮巡察李桥镇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2月2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村级第二巡察组巡察李桥镇党委工作动员会议召开。会前,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张光健主持召开与李桥镇党委书记高启强的见面沟通会议。会上,县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林进受组长委托通报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张光健代表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就做好本次巡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高启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李桥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各村(社区)负责人、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共计50余人参加了动员会。
为明确这次巡察的主要任务、程序、方法和工作要求,共同完成好县委安排的政治任务,县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林进同志就此次巡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明确根本任务,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好巡察工作;三是严明纪律,共同完成好巡察任务。
为做好本次巡察工作,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张光健同志受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讲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政治巡察的重要意义;二是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发挥政治巡察的重要作用;三是扛牢政治责任,努力推动政治巡察取得实效。
李桥镇党委书记高启强表示,巡察工作是县委对我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一次政治体检,也是对我镇各项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必将推动我镇工作更加有力开展和作风持续转变。我们一定按照巡察组的要求,坚决抓好落实,义不容辞地配合做好有关工作,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据悉,县委第三巡察组、村级第二巡察组将在李桥镇工作30天。巡察期间(2023年2月28日—3月31日)设专门信访电话:18882033150,电子邮箱:18882033150@163.com。并在李桥镇政府设置了征求意见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早8:00—晚8:00。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巡察组将受理反映李桥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及重要岗位领导干部、村(社区)领导班子及成员关于腐败、纪律、作风和选人用人等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程序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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