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6月23日,十三届县委第一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县水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27日,县委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主要责任人履责情况
局党组书记主动围绕反馈意见和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责任落实,狠抓问题整改。一是率先垂范。带头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扛起反馈意见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查找自身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或问题,对照问题落实改进措施。二是靠前指挥。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组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将整改任务逐一落实到班子成员和责任股站,明确整改责任,提出了整改效果和时限要求。三是亲自督促。多次召开整改进度分析研判会议,逐一听取班子成员和责任股站整改进度汇报,对整改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及时予以纠正并督促完善整改措施,进一步强调整改工作纪律要求,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四是举一反三。要求班子成员和责任股站在抓好整改工作的同时,对每一个反馈意见要剖析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要举一反三,认真开展梳理和自查,机制制度层面有欠缺的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制度,监督检查不足的要求加大监督指导力度,业务知识层面的要求不定期开展知识能力提升培训,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组织领导方面。局党组开展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县委巡察工作文件的专题学习讨论。成立水务局巡察整改工作小组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和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召开专题会,集体讨论,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和措施,逐一梳理,并举一反三,对照反馈问题细化相应的问题清单,保障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责任落实方面。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我们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了整改方案,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的期限、范围和责任。在整改过程中,我们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整改。对有条件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务求改出结果,改出成效;对情况比较复杂的,明确整改的时限,认真分析研究,有序推进整改。
(三)监督检查方面。11月22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联合检查组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我局的整改工作交换了意见。县水务局党组立即召开工作推进会,传达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对个别整改不及时的股站进行了批评教育,再次强调了整改时限和整改质量要求,并明确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三、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反馈问题:1.针对巡察反馈“党组议事与行政议事权责边界不清,“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不合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12月2日,通过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修订完善了《富顺县水务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富顺县水务局局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富顺县水务局“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理清议事权责边界;三是在2022年12月2日,局党组会议上,党组书记再次就严格落实议事决策规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强调和提醒,务必确保局党组各项决策科学、民主、规范。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完成;第二项已整改完成;第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反馈问题:2.针对巡察反馈“党组会议决定执行有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10月21日,组织水政股2名同志对富顺县河长制水环境质量监测服务项目招标采购情况再次进行了梳理,该项目的执行过程不存在其他方面问题;二是2022年11月22日,分管领导对该项目经办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提醒;三是2022年11月23日,水政股全体人员组织了对政府采购及内控制度的学习,同时对近年来相关采购项目进行进一步梳理,未发现问题。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完成;第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反馈问题:3.针对巡察反馈“履行主责主业工作方面存在不足”问题。
(1)城乡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存在不足
1.1污水管网硬件设施不足,未实行城乡全覆盖。
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对东岸江阳磁材厂临时污水处理及提升设施监管;二是加快实施富顺县水资源利用中心项目,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东岸江阳磁材厂临时污水处理及提升设施的改造及该片区污水管网的建设。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第二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5年12月完成。
1.2.是未实现雨污分流,影响污水厂运行。
整改情况:
一是指导各镇乡(街道)进一步优化场镇排水规划,我局正陆续组织专家对各镇乡(街道)场镇排水规划进行审查,同时对板桥、代寺等乡镇污水管网建设进行现场指导;二是对照《富顺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计划(2021-2023年)》,已完成2022年度工作计划;三是板桥、李桥、福善3个乡镇管网及配套设施项目已完成30%工程量,富顺县铁钱溪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完成招标并正在筹备进场施工。
整改进度:第一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4年12月完成;第二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4年12月完成。
1.3.县城排水管理职能不清。
整改情况:
一是《富顺县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富顺县城排水防涝及污水处理管理工作的意见》已上报县政府,待审议;二是已印发《富顺县应对城市内涝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同时分别向县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争取在资金安排上得到县政府更大支持力度。
整改进度:第一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3年6月完成;第二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3年6月完成。
(2)水土保持工作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10月20日,召集水保委成员单位召开了安排部署会,再次传达学习了《富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恢复富顺县水土保持委员会〉的通知》(富府办函〔2022〕74号)文件精神,强调了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二是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集中宣传和电子显示屏、发放宣传单、摆放展板、悬挂横幅、进校园等形式,广泛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各界对水土保持的关注度。三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县域内违规违法倾倒弃土弃渣企业罚款407200元,尖山坡石灰岩矿项目已于2022年7月1日取得县行政审批局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批复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并进一步完善了水土保持监管制度,定期组织人员到项目现场开展监督检查。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完成;第二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第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灌溉供水工作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
一是在富世、永年等镇乡(街道)发放了《富顺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服务监督电话卡》,同时通过微信、短信方式及时发布了停水通知;二是对飞龙水厂、赵化中心水厂等集中供水厂进行了巡查,督促富洲水务集团做好管网维修养护、定期清洗水池;三是积极配合富顺县生态环境局开展了木桥沟水库联合执法行动,完成了木桥沟水库周边25口截流养鱼鱼塘退出工作,持续提升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四是通过排查梳理,目前高偏远地区暂不存在用水困难问题;五是狠抓项目建设,目前东部水厂、安和水厂和城乡一体化水厂工程三个项目均已开工建设,三个水厂建成后将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全县安全饮水质量。六是目前已成功创建全省第二批“乡村水务示范县”,正在积极筹备全省召开的“乡村水务示范县”现场会。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已整改完成;第五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4年12月完成;第六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4)河道管理工作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10月10日,已通知永年、福善、李桥等涉及的3个乡镇结合实际再次对防汛预案进行优化,确保预案可操作性;二是与应急管理局共同编制了《富顺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重点涉及抢险救援工作职责、应急响应处置等内容;三是计划于2023年汛期前依托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开展全县防汛减灾工作暨山洪灾害防御集中培训;四是下发了相关文件,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和各股站安全监管职责;五是利用“世界水日”“防灾减灾日”“安全宣传月”“国际防灾减灾日”等契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制作了42块山洪灾害防御宣传牌,在釜江广场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并发放宣传手册800余份,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自救互救意识。六是2022年11月30日,完成了水务系统有限空间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及运行。
整改进度:第一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3年5月完成;第二项已整改完成;第三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3年5月完成;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已整改完成。
(5)水电建设管理工作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完善“项目法人质量责任制度、项目直接主管负责人质量责任制度、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办法、安全管理责任制、质量检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办法,加强了对项目建设的有效管理,落实项目监管责任,派出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效把控工程质量和进度,做到了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二是2022年12月2日,通过班子(扩大)会开展工程管理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培训,提升了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6)执法人员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整改情况:
一是配合水政股、河道管理站、水保站开展常态化执法巡查,在水事违法案件查处中相关业务股站执法人员参与案件调查处理,提高发现案件线索和案源的能力。二是组织开展水行政执法知识、水法律法规培训3次,执法人员通过个人自学、案卷梳理等方式提高执法办案能力。三是通过以案代训,组织开展典型案件讨论交流2次,提高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和案件查办水平。四是在河湖治理、河道非法采砂、水土保持、水利工程建设、城乡供水等领域开展执法巡查(检查)25次。五是结合行业乱象治理工作,继续加强水利工程、河道渠系等执法巡查,常态化摸排涉水领域违法违规线索,及时查处涉水违法行为。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完成;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反馈问题:4.针对巡察反馈“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请党校讲师做辅导报告、自学等方式,对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县委网信委关于网络安全系列文件精神进行学习,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在党组会、工作例会上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再强调,组织人员对局机关各股站、局属各党支部进行意识形态工作检查。三是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各党支部负责人党建述职内容。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反馈问题:1.针对巡察反馈“部分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11月23日,通过局党组会议,党组书记对其他班子成员进行集体提醒,再次强调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相关要求;二是根据《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再次梳理并细化了差异化责任清单;三是落实了班子成员每季度向党组书记汇报履责情况,党组书记做点评,形成了层层传导责任落实责任的良好局面。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完成;第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反馈问题:2.针对巡察反馈“下级党组织负责人落实述责述廉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11月29日,局机关党委书记对局机关党支部、木桥沟水库管理所党支部的支部书记进行了一对一批评教育谈话;11月30日、12月2日,局机关党委副书记对富洲水务集团机关党支部书记、板桥供水党支部书记进行了一对一批评教育谈话;二是2022年11月25日,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了水务系统党建工作、正风肃纪和学习教育培训会;11月28日,局机关党委书记主持召开了局属党组织书记学习培训和提醒谈话会,要求局属各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压紧压实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三是确定局机关党委副书记作为审查人员,严格审查下级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抓党建述职报告和述责述廉报告;四是2022年12月13日,组织局属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监委的要求开展了抓党建工作和述责述廉口头报告。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完成;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反馈问题:3.针对巡察反馈“未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水务局实际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二是再次细化了各项任务分工,明确了具体的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三是根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已要求进行整改。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完成;第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反馈问题:4.针对巡察反馈“部分婚丧喜庆事宜报备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职工大会、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等,再次学习传达《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暂行办法》(富纪发〔2015〕5号)文件精神;二是严格审批管理,要求党员干部职工办理相关事宜要进行报备承诺并报主要领导审签;三是组成检查组,对各股站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行检查,未发现不规范情况。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完成;第二项、第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反馈问题:5.针对巡察反馈“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党员大会学习警示案例,观看《“亲”“清”不分家风败坏——层层失守的市委书记》,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严守党纪国法,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二是学习《忏悔实录》案例,撰写读后感,引导大家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组织学习县纪委监委典型案例通报;三是落实了专人负责规范管理各类警示教育档案资料。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第三项已整改完成。
反馈问题:6.针对巡察反馈“信访处置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11月2日,通过班子(扩大)会学习了《信访条例》;二是局党组研究明确了专人负责信访工作记录及台账管理;三是通过信访下乡、项目检查、国际减灾日等形式,对水土保持、饮水安全、河道禁采沙等事项进行了政策宣传;四是落实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各股站信访办理资料。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完成;第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第四项已整改完成。
反馈问题:7.针对巡察反馈“费用报销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清退了违规报销差旅伙食补助、工作餐超标部分共计2984元,已缴入财政非税专户;二是再次清理近年来工作餐接待报销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及时进行了整改;三是2022年10月11日,组织开展了相关业务知识学习,并进一步压实了财务报账责任。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完成;第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反馈问题:8.针对巡察反馈“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清退了超标报销工会经费慰问费共计 1600元,已缴入财政非税专户;二是开展全面清理类似问题,做到立查立改;三是严格按照四川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工办发〔2018〕7号)文件精神,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支出工会经费。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完成;第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反馈问题:9.针对巡察反馈“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且未入固定资产管理台账”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了会计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专业知识学习,2022年9月已补充完善登记明细账簿,结合实际再次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二是健全完善了采购管理制度,并于2022年11月25日,通过职工大会,强调了政府采购相关要求。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完成;第二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反馈问题:10.针对巡察反馈“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
10.1.部分工程项目预算依据不充分
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12月2日,对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办法进行了专题知识培训,提升了业务知识水平;二是对目前正在实施的项目,按照相关流程聘请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预算,严格按照财政评审的价格进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方式执行。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完成。
10.2.内部分散采购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10月21日,组织水政股2名同志对涉及的项目招标采购情况再次进行了梳理,未发现其他问题;二是2022年11月22日,分管领导对经办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提醒;2022年11月23日,组织水政股全体人员学习了政府采购及内控管理制度;三是对近年来采购项目进行进一步梳理,未发现问题。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已整改完成。
10.3.工程服务项目招标管理存在违规
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12月2日,专题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提升了参会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二是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局机关《内部审计制度》和《采购管理制度》;三是2022年12月12日,分管领导对相关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提醒,要求大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开展项目招标管理。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完成;第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0.4.工程项目招标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12月2日,专题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是2022年12月3日,组织水库管理站工作人员开展了业务培训,要求规范执行招投标等规定和程序。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完成;第二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0.5.购买服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10月21日,组织水政股2名同志对富顺县河长制民间河长服务项目进行梳理,未发现其他问题;二是2022年11月22日,分管领导对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提醒;2022年11月23日,组织水政股全体人员集中学习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三是对本股站相关采购项目进行进一步梳理,未发现问题。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完成;第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0.6.工程项目合同履约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10月11日,函告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终止了《富顺县24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到管网资产评估合同》;二是2022年10月11日,函告四川德汉会计师事务所,终止了《富顺县24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到管网清资核产专项审计合同》,相关后续工作正在推进中。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均已整改完成。
10.7.工程项目结算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11月25日,召开了业务培训会,提升了业务知识水平,同时清退了该项目多结算资金2465元;二是内部进行了责任分工,明确专人负责工程建设;三是落实专人负责工程项目建设、报账等过程,规范监督管理。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完成;第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
反馈问题:1.针对巡察反馈“党组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11月2日,通过班子(扩大)会,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修订完善了《富顺县水务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富顺县水务局局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富顺县水务局“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三是2022年12月2日,在局党组会议上,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进行了提醒,要求严格执行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和局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四是落实了专人负责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规范记录工作并要求及时整理归档。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完成;第三项、第四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反馈问题:2.针对巡察反馈“内控制度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了《富顺县水务局内控管理制度》,提高单位的经济活动管理水平,做到财务内部控制有章可循;二是健全完善了“三公经费”和工程项目费用报销制度,严格执行了审批流程;三是修订完善了《富顺县水务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富顺县水务局局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富顺县水务局“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四是2022年10月31日,通过干部职工大会,进行了财务相关管理办法及业务知识培训。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完成;第二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第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第四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反馈问题:3.针对巡察反馈“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1月2日,通过班子(扩大)会议学习了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二是坚持将重大支出、项目安排、人事晋升等“三重一大事项”纳入到党组议事内容,在发言表决时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尾发言制,并安排了专人进行会议记录;三是坚持邀请派驻纪检组负责人列席局党组会议,进一步强化了党内监督管理。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完成;第二项、第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反馈问题:4.针对巡察反馈“县水务局机关党支部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11月29日,局机关党委书记对局机关支部书记开展了一对一批评教育谈话;二是2022年11月25日,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了水务系统学习教育培训会,要求全体党员要深化思想认识,强化党员意识,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2022年11月28日,局机关党委书记主持召开了局属党组织书记学习培训和提醒谈话会,要求局属各党支部书记要加强党员的教育引导,提高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的主动性,高质量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四是2022年11月30日,局机关党支部召开了党员学习教育培训会,要求全体党员要不断提高参加组织生活的主动性,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完成;第二项、第三项和第四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反馈问题:5.针对巡察反馈“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11月29日,局机关党委书记对局机关党支部、木桥沟水库管理所党支部的支部书记开展了一对一批评教育谈话;二是2022年11月25日,局党组书记组织水务系统全体党员学习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全体党员要按月自觉主动缴纳党费;三是2022年11月30日,局机关党支部召开了党员学习教育培训会,12月8日木桥沟党支部支委集中学习了党费收缴、使用及管理规定,要求党员按月交纳党费;四是局属各党支部均指派了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按月收缴党费和填写党费收缴登记表;五是按照要求完成了党费收缴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完成;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和第五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反馈问题:6.针对巡察反馈“县水务局落实学习制度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自身实际,再次梳理和完善了《中共富顺县水务局党组2022年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意见》,到目前已开展中心组学习12次;二是2022年6月29日组织干部职工参观自贡市三线建设旧址长征机械厂,2022年7月8日、11月25日,分别邀请县委党校讲师作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辅导报告;三是注重学以致用,局机关中层干部结合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分别撰写了心得体会;四是落实了专人负责资料归档,完善了学习记录。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完成;第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第四项已整改完成。
反馈问题:7.针对巡察反馈“部分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和职工大会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12月2日,通过班子(扩大)会,党组书记对工作职责进行了强调;二是落实了专人负责会议记录,规范管理,及时整理归档会议资料。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反馈问题:8.针对巡察反馈“机关党支部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11月29日,局机关党委书记对局机关党支部书记开展了一对一批评教育谈话;二是2022年11月25日,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了水务系统党建工作推进和学习教育培训会,对党建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11月28日,局机关党委书记对局属党组织书记开展了提醒谈话,压紧压实了党建工作责任;三是局机关党支部进行了举一反三,认真梳理了党支部各项党建基础工作,对2017年以来党支部手册中填写不完善的地方进行了规范记录,确保了局机关党支部手册记录完整规范。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完成;第二项、第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县纪委监委对群众反映我局6个问题线索,对我局进行了函询,根据我局的说明和提供的相关印证材料,县纪委监委已于2022年9月26日对相关问题予以了结。
五、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提升站位,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一是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深入学习省、市、县党代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重大意义,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责任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层层传导压力,规范权力运行,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正风肃纪,巩固提升“五提倡五反对”作风建设成果,引导本系统党员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二)真抓实干,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一是继续坚持持之以恒。发扬“钉钉子”精神,对每一个问题、每一个环节进行对照梳理,过细再过细,确保按时完成各项整改任务,确保不留尾巴、不落死角。二是继续坚持分步推进。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进行“销号”,定期不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阶段性整改任务,加强调度、加快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分步实施,确保逐步整改落实到位。
(三)建章立制,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一是继续加大建章立制力度。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完善,结合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漏洞、缺失、失效的,逐一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二是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照单履责、述责述廉、定期报告、坚持点评等机制,不断加大对“三个聚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真正把巡察整改转化为健全制度、建强队伍、推动工作的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18882015570;邮政地址:钟秀街中段246号;电子邮箱:87191349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