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富顺县农业农村局委员会 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2日至4月2日,十三届县委第一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对中共富顺县农业农村局委员会进行了巡察,2022年9月27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中共富顺县农业农村局委员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组织领导方面
局党委书记坚持发挥“头雁”引领作用,以身作则,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9月27日收悉巡察反馈意见后,立即安排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随即召开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对照反馈的各项问题,逐一研究梳理分析,细化措施。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机关党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负责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推进落实整改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整改责任股室主要负责人履行直接责任,负责抓好涉及整改事项的具体落实。9月28日印发了《中共富顺县农业农村局委员会关于成立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富农党〔2022〕58号),明确每项任务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股室)、责任人、完成时限,切实做到每一个问题都有对应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各整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直接责任,负责抓好涉及整改事项的具体落实。2022年10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针对反馈意见逐一对照自查,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2022年10月18日召开巡察整改方案专题研判会,局党委书记对每个问题明确了时间节点,对立行立改的事项,要求责任部门(股室)迅速落实,立即整改到位;对需要中长期坚持的事项,要求责任单位定期汇报,建章立制完善制度体系,确保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2022年10月21日印发了《中共富顺县农业农村局委员会关于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农业农村局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富农党〔2022〕59号)。2022年11月28日局党委针对县委巡察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11月21日督导我局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提出的要求召开了工作推进落实会,局党委书记要求各分管领导要明确自己领办的整改任务、熟悉整改方案;各责任领导要落实好整改措施、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对个别问题要举一反三;各项整改任务要按时间节点推进,整改完成的佐证资料要真实、充分,需分管领导审签。
(二)责任落实方面
10月21日印发了《中共富顺县农业农村局委员会关于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农业农村局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富农党〔2022〕59号),将巡察组反馈意见细化分解,逐一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每项整改任务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闻风而动,迅速落实。
(三)监督检查方面
压实巡察整改责任,落实落细“后半篇”文章,针对反馈问题,履行好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专题研究、逐条剖析、责任到人、明确时限,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既要立查立改,也要深入调研,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和省委、市委以及县委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
1.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差距
(1)牵头督促落实“双监测”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因住房安全风险,已于2021年12月纳入监测,并进行针对性帮扶。二是镇分管领导已对乡村振兴办负责排查人员,并对村两委相关人员进行了教育谈话。三是已印发《富顺县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富委农领办〔2022〕70号)、《富顺县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富委农领办〔2022〕32号),聚焦监测帮扶,确保不发生返贫和新的致贫。在以后工作中抓紧抓实防返贫监测工作,杜绝漏测失帮,做到精准识别、应纳尽纳。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完成立行立改,第三项已完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监管督促不到位,产业发展未有效形成利益联结机制,促农增收效益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6月已完成板桥镇石龙村养牛场内自来水和电力安装;并组织了人员对牛粪干湿分离机、粮食粉碎机、牛粪堆放棚等设施设备采购和肉牛采购。二是板桥镇该石龙村村集体经济联合社于2022年10月召开社员代表大会,主要商议集体经济养牛项目的发展思路。2022年11月,该村集体经济联合社与祥明牧草专合社签订了租赁协议。2022年底,完成全镇脱贫户分红资金拨付工作。三是板桥镇分管领导已对养牛场项目负责人、村两委相关人员开展了谈话教育。四是2022年6月永年镇菜田村完成了设备采购并安装,通过招租的方式租赁给专业的生猪养殖业主。五是2022年7月,永年镇菜田村完成了生猪养殖场的自来水和电力安装。六是2022年8月,永年镇菜田村养猪场已实现了收益分红。七是永年镇分管领导对菜田村养猪场项目负责人、村两委相关人员开展了谈话教育。八是县乡村振兴局建立了扶贫资产后续管理监督机制,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加强了日常巡查巡视,强化了扶贫项目资产日常监管;已印发《富顺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富乡村振兴函〔2022〕6号),完成了全县相似问题排查和整改工作。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项已完成立行立改。
(3)规划缺乏充分调研论证,项目变更多。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分析即将实施的项目,强化项目方案编制的前期论证和分析,确保编制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出现因业主资金困难、建设用地得不到保障等情况导致项目无法推进时,首先由项目所在乡镇及时反馈意见。再有就是该项目属于奖补类,要求实施业主自筹超过50%,很多业主无法满足实施条件也是该项目变更的主要问题之一。我中心及时和局分管领导汇报,重大项目向县领导及时汇报。经领导同意后起草正式文件报批,对项目作出相应调整。调整的子项目为:1.蓄水池建设、2. 山坪塘塘坎整治、3. 地布覆盖、4.宜机道路建设(2家)、5. 推广农业机械(2家)、6. 水肥一体化设施(3家)、7. 绿色防控、8. 初加工设施设备、9. 休闲农业、10. 质量安全监督、11. 新技术引进示范推广、12. 气象、墒情监测(2家)。当时统计把每实施一个项目的业主都统计了的,18个子项有误,实际需要调整的子项(含每家业主)的数量为17个,在调整时,按照总资金量对乡镇申报资金进行项目编制,不是按照一家放弃对应另一家按照资金实施。调整项目由项目所在镇乡进行推荐及业主自荐,择优选择项目实施业主。调整后的子项目(见附件),目前该子项目中由业主实施部分均已顺利完工,因财政资金困难,项目资金还未全部支付到位。三是严格考察项目业主的社会诚信度、资金实力、抗风险能力。四是充分考察涉及项目落地的土地保障条件,严禁占用基本农田、耕地和林地。五是2022年9月30日县政府以《富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县农业农村局 县财政局<富顺县2021年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奖补资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富府函〔2022〕75号)同意调整建设项目。2022年10月13日富顺县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促进中心已出台《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四、五项已完成立行立改。
(4)产业品牌创建工作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相关业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二是2022年12月24日在上海举办“2022中国.富顺柑桔上海推介会”。同时与京东合作宣传富顺再生稻和富顺柑桔,在京东平台上销售富顺再生稻产品,2023年1月15日我县举办了富顺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发布暨特色农产品京东平台线上销售启动仪式。三是县委、县政府已审核通过了《富顺县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实施方案》,2023年2月1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富顺再生稻”“富顺柑桔”区域公用品牌提档升级实施方案。四是富顺再生稻区域公共品牌创建所需的《富顺县再生稻种植技术规范》已发布,《富顺县再生稻米团体质量标准》正在审定,富顺柑桔区域公用品牌创建所需的《富顺县柑桔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和《富顺县柑桔产品标准》已形成初稿。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完成。第二项正在推进,与京东合作宣传富顺再生稻和富顺柑桔,下一步将与京东合力建设富顺再生稻?京东农场和富顺柑橘?京东农场,全面提高特色农产品示范基地标准化生产能力。第三项已完成。第四项正在推进中,预计《富顺县再生稻米团体标准》力争2023年3月底前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发布,下一步将推进“富顺柑桔”区域公共品牌商标注册。
2.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
(1)农户建房审批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对乡镇宅基地审批管理和执法监管加强指导和监督。10月24日至28日,我局会同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和县住建局等有关部门,分两组全覆盖对乡镇宅基地审批和执法工作以及农民建房情况进行抽查、指导、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乡镇整改。二是印发了《关于更新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管理有关表册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审批事务,强化了群众共同监督意识。三是加强了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2022年5月26日、7月4日等分别开展了农业执法培训(包括宅基地执法)和宅基地审批管理业务培训,发放《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政策解答》《自贡市村规划管理条例》800余本。四是督促镇乡(街道)配备专门执法人员,确保宅基地执法的顺利开展。五是对检查发现的2处违法建房进行了立案调查。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四、五项已完成立行立改。
(2)落实涉农惠民政策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已召集相关镇乡经办人员召开了会议,传达了整改内容和任务要求,立即组织相关村组进一步核查核实,对违规领取耕保补贴资金的农户进行政策宣传解释,及时清退,并附资金清退凭证。2022年3月31日,所有违规领取的资金已全部清退完毕。二是各镇乡(街道)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举一反三,严格按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要求,在核实补贴面积时,据实剔除不符合补贴条件的补贴对象和面积,彻底杜绝优亲厚友、弄虚作假、虚报领取的问题。同时各镇乡(街道)要切实加强业务培训指导,进一步加大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村组在核实补贴对象和面积时,务求做到家喻户晓,严格按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规范操作、确保惠农政策落实不走样。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完成立行立改。
3.畜禽粪污处置存在污染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已加强指导业主粪污资源化利用,及时处理粪污、消除隐患。二是已督促永年镇人民政府落实对该场的监管责任,加大巡查力度。三是强化全县养殖场的监管责任,按四级管理已落实对全县养殖场的监管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项已完成立行立改。
4.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落实意识形态专题分析研判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截至目前,分别于2022年3月15日、2022年4月18日、2022年8月26日、2022年12月14日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分析研判。二是严格管理QQ群,明确群主及管理员职责,从严把关入群人员申请并时刻掌握群内动态,规范机关干部职工言行,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三是已建立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机制,长期坚持意识形态分析研判。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项已完成立行立改。
(2)未开展民族宗教方面的学习。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学习计划。通过理论中心组、党委会前学习等方式,已于2022年6月17日、9月30日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的重要论述》、《宗教事务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内容进行了学习。二是建立党委学习宗教方面的制度,长期坚持,分析研判。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完成立行立改。
5.局党委推动解决本单位突出矛盾和复杂疑难问题效率不高,职工反映强烈。
整改情况:经局党委多次与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部门沟通协调,事业人员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已于2022年1月起执行。
整改进度:已完成立行立改。
6.机关疫情防控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已督促各值班单位严格落实机关疫情防控措施,及时更换体温枪。二是对前来机关办事的干部群众严格落实“一测一扫一戴四查验”(测体温,扫场所码,戴口罩,查健康码、行程码、风险旅居史、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的防控要求。三是不定期开展检查,对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值班人员和机关人员采取通报批评、提醒谈话等处理措施。四是开展集体谈话提醒,让干部职工绷紧机关疫情防控的弦,严格落实各级疫情防控要求。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四项已完成立行立改且长期坚持,严格落实各级疫情防控要求。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局党委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视不足,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存在上热下冷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意识。根据县委、县政府印发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度工作意见》的要求,班子成员每季度及时汇报了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履职情况并上交汇报材料到局机关党委办存档。二是强化监督,让监督落到实处。对局属各股室、中心开展了不定期监督检查,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开展了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同时,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资料抽查,对有问题的予以指出并纠正。三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对园区支部书记和负责党建工作人员开展批评教育。
整改进度:
第一、二、三项已完成立行立改。
(2)局党委对干部职工警示教育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宣传。各支部分别组织观看了警示教育片《零容忍》,向全局干部职工书面传阅警示教育学习资料“忏悔录”,收集心得体会304篇,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进一步提升。二是开展学法考法平台的学习,增强法纪意识,对学习滞后的人员在工作群通报提醒。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局党委书记对新任中层干部进行了集中廉政谈话,在中秋国庆期间,通过钉钉会议的形式召开全局职工大会,进行廉政教育。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项已完成立行立改。
(3)监督管理干部职工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狠抓干部职工日常监督管理。紧盯“元旦”、“春节”“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和关键时间节点,严明工作纪律,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迟到、请假不报备等违反纪律的情况常抓不懈。今年以来,开展正风肃纪监督检查8次,正风肃纪通报2期。二是加强学习,强化干部职工纪律意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采取谈心谈话等方式,掌握干部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予以提醒纠正,切实引导干部职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能力的理念。三是对迟到、请假不报备等违反相关规定的当事人予以通报批评。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项已完成立行立改。
(4)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通过自查自纠的方式倒逼干部职工对各自的职能职责进行全面梳理,对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廉政风险点逐项排查、识别、评估,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共确定304个关键岗位,查找到风险点568个,制定防控措施 565条。共确定60个一级风险岗位,57个二级风险岗位,189个三级风险岗位。加强廉政风险教育,提高思想认识水平。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作为经常性手段,针对重点岗位、重点人群,采取谈心谈话、经常性教育和提醒等形式,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今年以来,局党委书记对全局干部职工、新提拔的中层干部、卸职中层开展集中廉政谈话共7次;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项目经办人等开展谈心谈话38人次。二是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权力运行和制约监督,最大限度地控制、减少党员干部在执行公务或日常生活中诱发不廉洁问题的可能性。今年以来,对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工作开展督查25次。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完成立行立改。
2.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
(1)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月已将因征收产权调换的房屋、富顺县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检测综合楼、秸秆粉碎设备等全部纳入了单位固定资产账务。二是规范资产管理,做到应纳尽纳。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完成立行立改。
(2)差旅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当事人已于2022年10月9日将误报的城区交通费交回局财务并全部上缴县财政专户。二是分管领导已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开展财经纪律学习教育,加大财务报销审核力度,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项已完成立行立改。
(3)财务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自2022年1月起,凡需划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账户的经费都在局机关财务中进行了列收。二是财务监管到位,做到应收尽收。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完成立行立改。
3.作风不严不实,存在抄袭等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检查督促,确保作风严实。每半年对各股站室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二是开展批评教育提醒,增强干部职工思想认识水平。2022年11月14日、15日对畜牧兽医与饲料兽药股、经作站、植检站述责述廉报告撰写不认真的3名当事人予以批评教育,同时对3个股站新任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对照检查,举一反三,严格按照要求从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执行廉洁纪律等方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撰写述责述廉报告。三是2022年11月15日对现代农业园区相关责任人和经办人予以批评教育,明确要求责任人对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等的资料进行把关审核,杜绝复制、抄袭现象再次发生。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项已完成立行立改。
4.机关食堂物资采购存在廉洁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2月30日局党委会已审议《富顺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机关食堂生鲜食物比选采购方案》。2023年1月6日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富顺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机关食堂生鲜、米面油及调味品等物资供应商的公告》。2023年1月16日已公开招商,重新确定供货商。二是坚持一年一次公开招商,确定供应商。三是分管领导对经办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杜绝再次发生类似情况。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项已完成立行立改。
5.项目监管不严。
(1)项目资金监管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3月30日富顺县板桥镇石龙村股份
经济合作联合社已归还富顺县祥明牧草种植专业合作社资金。二是2022年6月13日板桥镇分管领导对时任扶贫办负责人、石龙村村两委及驻村工作队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县乡村振兴局分管领导对县乡村振兴中心经办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县乡村振兴局建立了扶贫资产后续管理监督机制,出台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巡视,强化扶贫项目资产日常监管。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项已完成立行立改。
(2)项目实施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善师资库,将涉及现场指导、培训授课的老师在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民教育师资申报系统里面注册入库。二是已完成富顺县高素质农民培育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日常培训管理。三是2022年12月30日已印制《富顺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富顺县高素质农民培训补助资金使用办法>的通知》(富农发〔2022〕70号)。四是已清理2021年授课费和指导费使用情况,未产生课件制作费和班级管理费,所发授课费和指导费均在参照文件标准之内(富委办发〔2017〕44号);项目执行机构富顺县农广校全体职工未领取任何授课费和指导费。五是分管领导已对原农广校校长进行了批评教育,谈话提醒。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四项已完成立行立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局党委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1)局党委重业务轻党建,对下属支部管理、指导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11名党员领导干部已分流至7个支部,加强对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二是实时对支部运行进行动态研究,及时提醒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截至目前指导5个支部开展换届选举工作、1个支部补选委员,所有支部配强配齐了支委班子。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完成立行立改。
(2)对下属支部党建工作检查督促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由机关党委书记带头,对辖属支部进行了全覆盖检查。二是严格落实党委班子成员联系支部的制度,10名班子成员分别联系10个支部,并将1个非公有企业支部和一个社区支部纳入指导范围,进一步发挥行业党委党建引领作用。三是2022年11月15日,对党内生活不严肃、资料抄袭的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谈话。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项已完成立行立改。
2.财务管理制度与党政主要领导“三个不直接分管”的规定不符
整改情况:2022年8月30日已召开党委会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了讨论,重新印发了《富顺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富顺县农业农村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和<富顺县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富农发〔2022〕54号)已重新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
整改进度:已完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3.制定“三重一大”制度不完善
整改情况:2022年8月30日已召开党委会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了讨论,重新印发了《富顺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富顺县农业农村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和<富顺县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富农发〔2022〕54号),将国有资产出租、处置等事项纳入了“三重一大”决策范围,明确了行政日常经费支出5000元以上,需班子集体决策。
整改进度:已完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4.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
(1)党委会会前酝酿不充分,议题议而不决。
整改情况:一是已明确议题上会规则,分管领导、经办单位要充分准备上会议题,通过适当形式对上会议题进行酝酿、协商;内容涉及多个机构的,有关机构应事先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凡应协调、协商而未协调、协商或者存在较大分歧意见的,一般不提交会议讨论。二是会前由分管领导与党委书记沟通,确定上会议题,未经审定的议题不上会。三是认真讨论议题形成决议,严防出现议而不决。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项已完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未严格坚持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已严格执行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讨论。二是已严格实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已印发《富顺县农业农村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富农〔2019〕136号)。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完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5.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党员参加党内会议或活动出勤率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由局党委书记主持,组织局属中层及支部负责人开展了宣传教育,会上对该问题进行了通报并提了工作要求,并要求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党员。二是会前充分酝酿,合理安排会议时间。通过在支部微信群、盐都先锋APP提前发布会议通知,统计参会人数。如参会人数不能达到开会要求的,则择期召开会议。三是严格执行会议召开人数要求,做到了达不到开会要求的会议不开。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项已完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部分支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流于形式,对照检查不深刻,互相批评辣味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已加强教育,提高认识,从严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如(《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县年度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文件如中共富顺县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的通知),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二是对现代农业园区支部、机关二支部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举一反三,对辖属党组织政治生活开展了检查。四是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开展党建工作。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四项已完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6.发展党员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已计划邀请组织部负责党员发展的同志开展一次党员发展专题培训会,提高机关、支部委员业务能力。二是不定期对各支部储备的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的入党资料进行检查,按照党员发展要求及时完善档案信息。三是今年已转正党员5名,预备党员2名,发展对象6名,对相关资料缺失、不规范的工作记录已及时补充和更正。四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四项已完成立行立改。
7.干部队伍建设不规范
(1)中层干部年龄结构不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5月我局已对中层干部结构进行了优化调整,目前,50岁以下干部担任中层的比例为82.5%,40岁及以下年轻干部担任中层的比例为65.5%。全局非领导职务的研究生27名,担任中层干部的16名,占研究生总数的59%。二是鲜明用人导向,营造干事创业氛围。三是保留部分优秀老同志担任中层正职,实行老带新,让年轻干部能够顺利接手工作。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项已完成立行立改。
(2)中层干部配备超编。
整改情况:一是已认真清理核实中层职数。二是争取县委编办对内设股室和下属事业单位中层合理配备,增加职数(如2022年乡村振兴中心和园区已增编7个)。三是严格执行编制管理规定,逐步消化超配备中层。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完成立行立改,第三项正在推进中。
(四)被巡察党组织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各类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对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反馈和审计发现的问题,仍然整改不彻底、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协助德康初步完善互助祖代场项目建设资料,计划进一步完善后于11月30日前组织项目验收。二是已初步拟定资金筹措方案(拟安排2016-2020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用于项目补贴资金)。三是正积极与财政对接,争取尽早实现资金支付。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完成立行立改、第三项正在推进中。
三、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巡察组转交信访件1件,已答复。
四、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目前,我局整改落实工作正扎实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全局干部职工将继续认真履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县委巡察整改的要求,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深化整改,巩固扩大整改成果,推动我县农业农村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深化从严治理,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
坚持和加强局党委的全面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从严从实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正风肃纪工作。
(二)坚持举一反三,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统筹推进各项后续整改任务,坚持整改目标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挖掘各项工作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解决问题,严格遵守各项规定,落实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提升整改成效,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提升整改成果,着力推动农业新跨越
我局将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落实的成果转化为全局上下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努力推进我县农业农村工作全面发展,着力把我县打造为全省乡村振兴先行区,为实现乡村振兴发展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13—5155311;邮政地址:富顺县富世街道望云北路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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