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4期《站在被告席上的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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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8日,在党中央决策部署下,宜宾市作为试点之一,在全国率先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宜宾市人民检察院时任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杨成为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四川省纪委监委启动初核的第1个在职省管政法干部。2021年5月12日,李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成为省本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留置“第一案”。该案件也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以案促改”首批6起典型案例之一,具有很强的标志性、典型性、启示性。
【正文】李杨,1998年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后,进入老家荣县的一家司法所工作。在《忏悔书》中,他这样总结了自己意气风发的前半生:“我成长为基层检察院检察长仅用了8年时间,3年后便做了市检察院的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1年多就转任副检察长,10年后提任为市检察院的检察长,成为了副厅级领导干部,也曾被评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十大杰出青年卫士。”
然而,面对众多荣誉、快速升迁的履历,李杨的内心却慢慢开始变得膨胀起来。他曾洋洋得意地夸奖自己:“立身荣县、励志盐都、渡口(攀枝花)逞强、饮马三江(宜宾)”。在这一过程中,2002年升任自贡市沿滩区检察院检察长后的经历,成为了他人生的转折点。
当时,沿滩区检察院没有办公用房,工作排名垫底。李杨到任后,不仅大刀阔斧推动工作,带领区检察院工作排名从全市倒数第一跃升为全市第一,还将办公楼建设列上了工作议程。由于勤于公务、身体透支,李杨在工作期间,两次出现休克的危急情况。
【同期声】宜宾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 李杨:我醒来的时候,看到所有的亲人全部在哭,我就想我要给他们留点什么(积蓄)。
思想的闸门一旦打开,李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也随即发生了变化,曾经与商人老板接触时的亲而有度、清而有为,也转变成了心生羡慕、心态不平,认为他们学历不高、能力一般,却能够过上奢侈享乐的生活,并为此忿忿不平。
【同期声】宜宾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 李杨:自从这个闸门打开之后,才有第二个阶段,自身的吃好穿好,追求更高的物欲。
为了满足自己贪婪的物欲,李杨把发财的主意打在了办公楼的修建上。2004年,通过运作,他帮助老板李某某承揽了沿滩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修建及装修等工程项目,先后3次收受李某某所送感谢费80万元。
【同期声】宜宾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 李杨:自己是学法律的、搞法律的,从事的也是政法工作,我知道收这个80万,会受到多少处罚,所以说有点害怕。第一次干坏事都害怕。
作为政法工作者,李杨对自身行为应接受的处罚心知肚明,也一度因担心东窗事发而害怕,但这种感觉很快就被物质带来的快感代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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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李杨甚至利用起自己对法律的驾轻就熟,开始大搞权钱交易。凡是主动送钱的老板,他都乐意交往。只要是能够让财富增多的方法,如收受贿赂、违规经商办企业、非法参股借贷等,他都参与其中。
【正文】在李杨被留置后,省纪委监委高度重视,首次在省内实行留置案件“委领导首谈”工作方法,对李杨进行了首次谈话,要求他“认清形势、相信组织、端正态度、交代问题”。随后,专案组迅速锁定案件“关键人”,准确掌握了李杨和私人老板之间存在利益输送的违法事实。
【采访】四川省纪委监委第十四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朱兴旺:在李杨到攀枝花任职检察长的2017年至2019年,这个(老板)谢某多次来往攀枝花,达30余次,与李杨通话500余次,其活动轨迹与李杨的任职轨迹高度一致,据此,我们把谢某纳入我们的核查范围,重点进行核查。
2017年,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计划修建集体宿舍用房和办案用房,造价一亿多元人民币。李杨尝到了沿滩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修建带来的甜头,又故技重施。在单位“两房”修建过程中,他密集地与谢某联系,在项目中标、工程款划拨等方面予以帮助。
【同期声】宜宾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 李杨:最大的一笔(受贿)就是在攀枝花修“两房”建设的时候,收了一笔有300万。
除了在办公房的修建项目上大捞油水,李杨更是把各个阶段的检察长身份当成谋取私利的筹码,多次在案件办理上做“文章”。2007年,李杨受刘某某请托,对其涉嫌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不予处理上提供帮助,收受好处费100万元。2011年,李杨受胡某某请托,对其涉嫌串通招投标问题上从轻处理,收受好处费200万元。2018年,李杨受秦某某请托,对其涉嫌行贿问题上从轻处理,收受好处费200万元……
【采访】四川省纪委监委第十四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朱兴旺:李杨自认为在这些案件处理上游刃有余,但实际上,他恃功而骄、霸道专横的作风,在当地干部群众中引起了较为强烈的负面反响。
调查查明,2004年至2021年,李杨利用担任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自贡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攀枝花、宜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共计141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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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快速积累财富,李杨不惜违反组织纪律,将收受的巨额好处费纷纷投入到经商办企业及民间借贷中,共计获利1870余万元,是为数不多的违纪金额远高于违法金额的落马官员。
【正文】自2008年起至2020年,李杨几乎每年都以24%至48%的年息向其管理服务对象放贷,其中不乏与之有过权钱交易的对象。
2010年,李杨通过打招呼等方式,帮助刁某承建某道路延伸改造工程,先后3次收受对方以干股分红名义所送财物共计64万余元。此后第二年,即2011年,两人就开始了借贷关系。李杨以年息48%放贷200万元给刁某,仅仅3个月时间就收息获利24万元。2012年5月至2014年5月,刁某又先后两次向李杨借贷,双方约定年息24%,李杨共计收息获利72万元。
【采访】四川省纪委监委第十四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朱兴旺:其实刁某在自己的公司经营中,并没有实际的资金需求,但是为了维护与李杨的关系,希望继续得到李杨的关照,所以就以缺少资金为由找李杨借钱,并许诺高额利息,给李杨利益输送。
人心不足蛇吞象。由于在邪道上动了歪脑筋,李杨给自己的家庭也带来深深伤害。妻子原本有一份体面的工作,在他鼓动中下海经商,受其职权荫庇,为其代持资产。亲属多次帮他挂名做项目,占股份,获利润,并提供银行账户供其使用,以此规避组织调查。如今,树倒猢狲散,一家子人财两失、名利皆散。落马后,李杨忏悔到,“当自己打着纪法的手电筒到处照别人的时候,岂知‘黄雀在后’,没有人可以是纪法域外之人,被捉只是早和晚。”
2021年11月,李杨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2年12月,经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李杨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40万元,其受贿所得全部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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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被告席上的李杨此时追悔莫及。在过去的20多年时间里,他都是一名“国家公诉人”,如今,他却沦为破纪破法的被告人,身份的转换不免令人唏嘘。该案再次表明:自古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为官从政须严守初心,广大党员干部应时刻铭记“廉洁自律是共产党人为官从政的底线”,时刻警醒自己始终保持为民之心、敬畏之心,清清白白为官、干干净净做事、老老实实做人。
好,今天的节目就是这样,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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