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6期《为了“到处去看看”执行局长执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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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这句话出自一封曾经火遍全网的辞职信。它的走红,原本是体现了当下人们对自我价值的追求以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就在绵阳市游仙区,一名法官却因此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为了实现“到处去看看”,他不惜知法犯法、执法犯法,利用职务便利大肆收受他人好处费、感谢费。最终,从身披法袍的法官变成了身穿囚服的被告。
【同期声】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 邓剑:非常后悔,追悔莫及、痛心疾首。
【正文】说出这段话时,本该坚守法律底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邓剑,已经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翻开其卷宗,我们看到的是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一名法律工作者的廉洁自律底线被不断蚕食、直至瓦解的过程。
时光回溯到1990年,22岁的邓剑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此时,他就开始致力于从事法律工作。
【同期声】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 邓剑:白天上班,晚上学习,我只用了不到两年的时间,就通过了西南政法大学法律大专的自学考试,有幸考入了游仙区人民法院工作。
凭借个人的努力,邓剑一步步从游仙区人民法院书记员,走上了执行局副局长、行政审判庭庭长等领导职务。然而,随着手中有了一定权力,邓剑心中那扇本应防腐拒蚀的大门也在悄无声息中打开了一丝缝隙。
【同期声】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 邓剑:“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一天就梦想着“在家即读书,出门即旅游”的这种悠闲生活,所以心里就产生了一些贪念。
2013年,邓剑被任命为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此时,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开始围拢过来,纷纷送上红包礼金。其中一名企业老板为了示好,给邓剑送上了1万元的红包。
【同期声】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 邓剑:当时接收了过后,实际很有一段时间,心里是不安的。如果一旦被发现,这是要受到组织处理的。
邓剑心里十分清楚,这些人以“祝贺”名义送上的红包礼金,实则是变相“投资”权力的糖衣炮弹。然而,这种不安与担心并没有在邓剑心中持续多久。为了早日过上心中的“悠闲生活”,邓剑对相关人员的“示好”也逐渐动心,对不少商人老板送上的红包也一一笑纳。
转眼到了2014年,邓剑作为执行局局长,负责了一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处理执行工作。当时,申请执行人曹某为了尽快收到97万余元的执行案款,向邓剑送上了10万元现金。邓剑本就已心思萌动,这笔钱也成为了他“破防”的第一笔受贿款。
【同期声】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 邓剑:10万不是个小数目,他用深色塑料袋装起的,拎在手上还是有些分量,比较沉。想到他是熟人,觉得应该没得问题。
俗话说,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收钱后,邓剑很快就安排了这笔案款的发放。
当然,邓剑敛财的花样不仅如此。2020年3月,绵阳某小额贷款公司信贷部经理雷某找到邓剑,请求其为公司在游仙区法院涉及的66起案件执行款回收提供帮助。雷某还提出,公司愿将收到执行款的一半作为“奖励金”,到账后两人可二八分成,邓剑占“八”。考虑到如此丰厚的利润,邓剑欣然同意。
【同期声】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 邓剑:随着金额越来越大,次数越来越多,最后就变得有点肆无忌惮,数目也触目惊心了。
在邓剑的帮助下,该公司成功收回其中31起案件的110余万元执行款,邓剑从中分得所谓的“奖励金”44万余元。
【同期声】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 邓剑:竟然答应公司提出的按执行回款给予提成奖励的条件,收受了巨额的提成奖励,现在想起来时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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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面上,邓剑努力工作,待人诚恳。但在暗地里,邓剑却不断在执行案件中收受当事人财物,违纪违法总金额高达400余万元。为了假扮清正廉洁、勤奋刻苦,他想尽办法,使出了一招又一招“障眼法”。
【采访】绵阳市游仙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 王茂宗:可以说他没有买过一件好衣服,也没有买车,我们留置他当天穿的衣服就是他在淘宝上买的100多块钱的。
【正文】不仅自己力求节俭,邓剑对家庭开支也严格把控,绝不多花一分钱。当办案人员对他位于游仙区法院家属区的家进行搜查时,发现其家中布置也相当简陋。
【采访】绵阳市游仙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 王茂宗:屋里的家具电器全是旧的,房子的墙都是刷粉水的那种墙。女儿准备考研究生,还是在昏黄的灯光下复习,连白炽灯都不如。
实际上,邓剑早已购置并装修了一套新房。但为了不引人注目,他甚至连这套新房的存在都不敢告诉旁人。妻女没有入住,高档酒水却堆了一地。
【采访】绵阳市游仙区监委委员 贾琳:外面的所有人都觉得他是住在法院的家属楼,是个爱家爱运动的顾家的好男人。但是其实邓剑每天和妻女吃完晚饭,他就独自回到滨江世纪花园,他自己装修豪华的新房子里面去了。
可以说,邓剑的伪装在短时间内十分有效,他成功地塑造了自己的正面形象,以至于在案发后,原单位同事几乎无一例外地感到意外。
【采访】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邓剑在我们单位口碑还是很好,工作也很不错,他被查处的时候我们都觉得很意外,也很震惊。
实际上,截至案发,邓剑受贿所得大多数没有使用,而是准备自己退休后再用于天南海北走一走、看一看,他甚至对买什么车,去哪里游玩,都有了一定的规划。只可惜,这一切到头来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落马后,邓剑在忏悔书中这样写到:“我不断踩‘雷区’、触‘红线’,在歧途上越走越远。如今我才明白,等待我的不是梦想生活,而是牢狱之灾。”
【同期声】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 邓剑:不仅一分钱没花成,自己还倒贴了,把自己的工作丢了,饭碗丢了,收入也没有了,以后出来还得谋生,“世界那么大”,也看不成了。
2021年9月15日,游仙区纪委给予邓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1年12月29日,江油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邓剑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0万元。
【同期声】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 邓剑:我曾经犯下错误,现在已经无法改变。我只有真诚地接受组织的处罚,深刻地反省,才能洗心革面,才能脱胎换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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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在法院系统工作,邓剑自然清楚什么是违纪、什么是违法,但他却在不断膨胀的贪欲中,逐渐丧失了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更忘却了一个最基本的法理:在党纪国法面前,没有“特殊公民”。一朝东窗事发,必然难逃法律的制裁。邓剑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由风及腐、由风变腐、风腐一体问题非常明显。这再次告诫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坚持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自觉摒弃特权主义、享乐主义,这样,才能让干事创业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好,今天的节目就是这样,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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