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原反渎职侵权局局长李维力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四川省纪委监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对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原反渎职侵权局局长李维力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经四川省监委指定管辖,乐山市监委对李维力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李维力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私欲膨胀,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李维力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给予李维力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乐山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主办:中共富顺县纪委 富顺监察委员会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富世镇
电话:0813-7204706 举报电话:0813-7204729
蜀ICP备19014787号-1 邮编:643000 技术支持:四川百信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手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