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富顺县纪委 关于3起村庄建设项目和村(社区)集体“三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和市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深化乡村振兴专项监督,深入开展村庄建设项目和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切实解决一批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进一步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现将我县近年来查处的3起村庄建设项目和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骑龙镇永胜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张富平在路灯安装项目中未正确履职问题。2020年6月,骑龙镇永胜社区召开党员、居民代表会确定安装太阳能路灯,随即张富平与骑龙镇某灯饰电脑经营部等三家供应商联系询价。2020年8月,在实际实施的太阳路灯和灯杆数目与合同内容不符的情况下,张富平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验收合格。2022年6月,骑龙镇纪委给予张富平党内警告处分。
2.永年镇新房村党总支书记兼村主任胡云刚、党总支副书记李道华、村文书张英套取办公经费问题。2022年1月,永年镇新房村以虚增参会人数的方式虚报会务费,由张英制作报销单据,胡云刚、李道华审核签字后向永年镇村社财务代管中心报销2021年会务费10880元,新房村2021年实际发放3次会议补助合计1340元,剩余9540元用作村上的其他支出。胡云刚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22年7月,永年镇纪委给予胡云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李道华、张英党内警告处分。
3.童寺镇凰凤村原村支部书记张义平、原村主任李泽金违规套取公共运行服务维护资金挪作他用问题。2014年至2018年,经时任童寺镇凰凤村党支部书记张义平同意,李泽金作为凰凤村财务具体经办人,以伪造会计凭证资料等方式套取公共运行服务维护资金141887元,用于村级事务开支,造成凰凤村公共运行维护资金脱离童寺镇村社财务托管中心的监管。2021年11月,童寺镇纪委给予张义平、李泽金党内警告处分。
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对照村庄建设项目、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和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部署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整治,自觉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坚决守住纪法底线。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压力传导,以上率下,逐层抓好落实。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行业监管,坚决纠治行业乱象,以扎实有力的举措推动政风行风转变。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专责,深挖问题线索、查处重点案件、通报典型案例、健全制度机制,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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