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纪委通报两起关于党员非法开采矿石问题的典型案例
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两起党员非法开采矿石的案例通报如下:
一、互助镇保家村8组组长邓贤木2009年开始租用本组杨升海等10余人的承包地,在未办理矿山开采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组织工人开采矿石。2017年4月14日,互助镇纪委给予邓贤木党内警告处分。
二、互助镇友爱村12组组长张世银2007年开始租用本组陈子高等3人的承包地,在未办理矿山开采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组织工人开采矿石。2017年4月14日,互助镇纪委给予张世银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从严管理党员干部,要不断给各级党员干部传递正风肃纪越来越严、纪律约束越来越紧的强烈信号。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加大对党员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快查快结,绝不姑息。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倡导良好的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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