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司法局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3月18日上午,富顺县司法局召开《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专题学习会,班子成员和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上,党组书记、局长王从富对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等章节进行了重点解读,并对参会人员进行了一次集中廉政谈话。他指出,“严管就是厚爱”,要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增强廉政勤政意识,切实担负起抓岗位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双重责任,在新的一年开好头、起好步、履好职、干好事,努力成为一名让组织满意、让人民群众信任的领导干部。
他强调,局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确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抓实抓细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工作。经常性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特别是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营造全面从严治党领好氛围,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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