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自贡市纪委 关于三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责任追究 典型案例的通报

时间:2017-08-18 来源: 浏览: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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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督促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坚守底线、强化担当、履职尽责,现将我市查处的三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责任追究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荣县国土资源局双古中心所原所长邱洪蛟、复兴乡国土员周平、何跃明3人不按规定处置辖区内非法开采行为的问题。2012年8月至2016年3月,袁某某、刘某某、覃某某等人在荣县复兴乡五根树村和万灵寺村非法开采条石、文化石销售牟利,致使自然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造成经济损失达200多万元。期间,时任荣县国土资源局双古中心所(负责双古片区内复兴乡、双古镇、观山镇等乡镇的国土工作)所长邱洪蛟、复兴乡国土员周平、何跃明等3人未按相关规定履行对复兴乡非法开采行为的巡查、制止、勘察、上报等工作职责。此外,邱洪蛟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业主"好处费"59400元,对非法开采情况隐瞒不报。邱洪蛟受到开除公职处分,被判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何跃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被法院判处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周平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被法院判处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贡井区建住局市政工程队队长刘梅、筱溪街金鱼河社区党支部书记万红梅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责任不力问题。2016年12月29日,《盐都问政》节目组曝光"金江四季花城排污管网因超过质保期且维护管理不到位,导致管网破裂生活污水直排金鱼河问题",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金鱼河水质差,部分段有恶臭"等相关问题,贡井区建住局市政工程队队长刘梅负有日常巡查不到位的责任,筱溪街金鱼河社区党支部书记万红梅负有督促业主委员会修缮排污管网不及时的责任。刘梅和万红梅两人均受到谈话诫勉处理。


  大安区大山铺镇新燕村原9组组长陈炳君私自与业主签订倒土协议,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问题。2012年1月,陈炳君为了荒山复耕,私自与业主杨某某签订倒土协议,由于疏于监管,业主倾倒有毒有害垃圾,并焚烧、掩埋废弃物,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2012年8月,陈炳君为了荒山复耕与公路建设,私自与业主李某某签订倒土协议,由于疏于监管,业主倾倒土方超出了承载体积,造成安全隐患。陈炳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上来。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严肃查处环境保护领域违纪行为。各区县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职责,守土尽责。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把环境保护领域突出问题作为基层巡察、专项整治的重点之一,要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能职责,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不认真履行环保职责的,进行严格问责追责,为建设美丽幸福新自贡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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